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第三届团委、第四届学生会换届通知

全体学生:

    为加强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团委及学生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学生、增强各学生组织的凝聚力与组织力,现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的具体情况,发布历史学系(珠海)团委、学生会换届通知。

 

一、组织机构

    1.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是学系团委及学生组织换届选举的监督机构及权力执行机构,其权力与义务有:对换届选举筹备及全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协助当选者进行职务安排,对当选者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并进行考核。同时委员会将负责本次换届选举文件起草,文件执行及会务组织等工作。

    2.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由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以及学系团委委员会及各学生组织现任主要负责人组成。

    3、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权力行使至学系各学生组织当年度换届工作完成,新一届的学生组织组建结束。

二、选举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接受全系师生的监督。在学系党、团组织的领导下,通过自愿报名,在广泛征求广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组织班级团支部酝酿候选人名单,以竞选方式选举。

三、团委、学生会介绍

   (一)团委

    历史学系(珠海)团委是在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围绕学系党团中心工作,结合团员青年特点,肩负团结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的青年组织。团委主要负责学系内思想引领、组织管理和公益实践等工作,对接校团委布置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思想引领——组织团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提高团员政治思想觉悟。组织建设——完善与规范团内制度,落实 “三会两课一制度”,按时组织全系团员足额缴纳团费,不断扩大团组织,积极号召广大青年团员向党组织靠拢。公益实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课外活动,为系内外师生提供更多公益实践的机会,如“逐梦一百”、“创先争优”、“三下乡”等活动。

   (二)学生会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学生会是在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党总支的领导下,在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学生会要求“时间把握现在,历史服务未来”;追寻“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相信人文关怀永远不会褪色,把对学系的热爱投入到每一件服务同学的事中,“以我们的全心全意换你的始终相信”。主要工作为对接校学生会的活动要求,独立或与其他院系学生组织合作举办文艺类、体育类、生活类、学术类等不同规模的活动,致力于组织和举办富有学科特色、青年面貌、寓教于乐的学生活动和师生互动,为广大学生群体的课余生活增添乐趣,为有才艺的青年提供展示舞台。

四、选举职位及岗位职责

   (一)团委委员会及各部部门负责人:

    团委委员会是学系团委的领导核心,受学系党总支领导,统筹指导学系内其它学生组织和学生工作。委员会设书记一名(专职团干),副书记两名(学生),委员两名;设五个部门,综合部、组织部、实践部、公益部、宣传部(青年媒体中心),各设负责人1-4名。

    岗位职责:

    团委副书记(2名)

    一名团委副书记由研究生担任,协助团委书记指导学生会;另一名团委副书记由本科生担任,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委的日常工作,召开团委会议、组织团员学习学校及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具体负责团委各种思想引领、组织管理、公益实践等工作。

    团委委员(2名)

    团委委员层设两名常务委员,协助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开展团务工作。两名委员分别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分别主管组织工作及宣传工作,宣传委员兼任青年媒体中心主任。

    综合部主要负责人(1名)

    全面负责综合事务工作。主要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及制度条例,推进团委和学生组织的制度化建设;负责团委和学生组织活动的财务报销、场地申请;负责i志愿系统的录入;负责团委和学生组织会议的记录以及资料归档;负责团委和学生组织内部的团队建设;指导学系的“五四评优”活动开展。

    组织部主要负责人(1名)

    全面负责组织部的工作。主要负责系内党团工作的开展,组织“主题团日”活动;协助各级党章小组暨青马学堂的开展;负责“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和更新;定期督促团费的收缴;协助系内入党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实践部主要负责人(1名)

    全面负责实践部的工作。主要负责系内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志愿者招募和活动的执行,如“创先争优”“逐梦一百”等活动;指导开展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和“红色教育”活动。

    公益部主要负责人(4名)

    全面负责公益部的工作。主要负责招募项目志愿者,组织和管理志愿者参与团委、学生会负责的学生活动项目,监督和评议志愿者的工作状况,并记录志愿者的工作时数。

    宣传部主要负责人(4名)

    全面负责和校级团委宣传部门及其他院系宣传部门对接宣传工作要求,安排宣传任务,组织技能培训。指导、督促、落实宣传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宣传品进行初步的审核和修改。同时负责策划组织宣传工作,协助联络协商,安排任务并跟进工作,协助策划技能培训活动。协助负责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官方公众平台的运维。根据分工分别负责以下任务的一项或多项:整合文稿与图片,及时推出微信平台推文及其他宣传品;承接学系学生活动、党团活动、学术活动等现场采风及活动结束后的档案归档、图片处理等任务;承接学生活动、党团活动、学术活动及重要思想教育的文宣及文稿撰写任务。并且为上述学系活动进行文字记录并留档。

 

(二)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门负责人:

    学生会主席团受学系党总支的领导及学系团委的指导,是系学生会的领导核心,统筹指导学生会内其它部门的工作。设主席团成员2-3名;设四个部门,学术部、体育部、文艺部、生活部,各设负责人1-2名。

岗位职责:

主席团成员(2-3名)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学生会主席团为学生会的全权代表,对外代表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学生会的形象,对内统筹学生会各项工作。主席团内部成员需要执行主席职权;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分管外联工作,发挥师生之间、本院系与其它院系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实行执行主席轮值制,每位执行主席任职不超过1个学期。

学术部主要负责人(1名)

    全面负责学术部工作。主要负责导师组、图书漂流、学术访谈等日常活动;负责提高同学学习意识,营造校园内良好的学习氛围,举办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和综合性学习活动;及时向学系教务部门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对查堂工作的监督,教学信息的反馈等,促进学系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负责统筹学术类讲座活动的开展。

体育部主要负责人(1名)

    全面负责体育部工作。主要负责学系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的计划、组织、执行、协调和监督;以提高学系学生体育锻炼为主要目的,推动学系各类体育活动的开展;支持学系羽毛球队、排球队等队伍的工作。

文艺部主要负责人(1名)

    全面负责文艺部工作。负责学系学生课余文艺活动的计划、组织、执行、协调和监督;了解学系学生对学系文艺活动、工作的意见和需求,推动学系文艺活动的开展;支持学系舞蹈队队伍的工作。

生活部主要负责人(1名)

    全面负责生活部工作。主要包括学生生活、心理关怀活动工作的计划、组织、执行、协调和监督;培训各班生活委员,指导并监督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宿舍探访、宿舍评比等工作;指导各班心理委员定期开展心理辅导活动;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的工作;定期收集本系学生对校园服务设施、生活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向校会反馈。

五、参选人员条件

    1、具有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学生,其中学系团委委员会申请人政治面貌须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团委学生干部综测成绩应在3.0及以上,且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学生会学生干部综合测评排名应在本年级专业前30%以内。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为同学服务的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5、无违法违纪记录;

    6、干部候选人面向全系选拔,鼓励有志于致力于团委、学生会发展的非团委、非学生会成员报名参与团委及学生会选拔;鼓励高年级同学报名参与团委副书记选拔。

六、选举程序

(一)候选人报名

    团委、学生会候选人均以班级团支部推荐,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审核通过的方式产生(团委和学生会只能择其一报名)。

    团委委员会:团委副书记2名、常务委员2名

    团委部门主要负责人:综合事务部1名、组织部1名、实践部1名、公益部4名、宣传部4名

    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2-3名

    学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术部1名、文艺部1名、体育部1名、生活部1名

    各部门一般负责人:名额及人选将由新选举出的团委副书记、团委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讨论提名,并报学系审批同意方可上岗任职。

    团委、学生会:申请人请于2020年9月22日22: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参选材料(报名表必须按时交,PPT等可缓交)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61954839@qq.com,文件命名为“团委/学生会+姓名+竞选职位”。所有参选同学须在规定日期内向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提交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即可,见附件)。

(二)班级团支部推荐拟任候选人

    有意向竞选团委、学生会岗位者应向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报名及向所在班级团支部提出推荐申请,由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指导候选人所在班级团支部组织班级团员大会、学生大会分别表决,过半数则通过,最后向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推荐拟任候选人,由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竞选资格则发回,符合竞选资格则向校团委、校学生会提交拟任候选人名单。

(三)资格审查

    由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全权负责候选人的资格审核,参选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否则取消其参选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经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候选人。

(四)召开团员大会及学生大会

    召开全系团员大会完成团委换届,全体团员到场人数应不少于全系总团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召开全系学生大会完成学生会换届,全系学生到场人数应不少于全系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团委及学生会候选人将在全体团员大会及全系学生大会演讲竞选,现场投票、计票并宣布各候选人得票情况,并在会后由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将投票名单上报上级团委和校学生会。每位候选人竞选演讲不超过5分钟。 (时间地点待通知)

(五)选举结果公示

    团委及学生会主要干部换届结果将在学系网页公示三个工作日 ,接受老师和学生的监督。如对换届结果有异议,将由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处理及复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七、以上选举办法由归历史学系(珠海)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