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系(珠海)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5-2026学年“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的阵地作用,着力提升大学生文明素养和劳动实践能力,促进学风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根据《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细则》(中大学生〔2026〕9号)、《中山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中大学生〔2020〕23号)文件精神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125号),现决定开展历史学系(珠海)2025-2026学年“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2026学年在住学生宿舍。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宿舍成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维护学校荣誉;以宿舍为单位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
2、学习风气:宿舍学风好,学习氛围浓厚,宿舍成员自觉遵守课堂和考试纪律,无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能够与老师建立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
3、安全纪律:宿舍成员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规范用水用电,无恶意欠缴住宿费和水电费的情形;
4、内务卫生: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行打扫宿舍内的卫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自觉参加以宿舍文明卫生为内容的劳动教育活动,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5、文化氛围:贯彻落实宿舍长制度和宿舍公约制度;宿舍整体氛围和谐、健康、向上,宿舍凝聚力强;宿舍成员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能够围绕专业学习、升学深造、社会实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方面形成特色宿舍文化;
在评选年度内,宿舍成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学生宿舍违反《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不得申报文明宿舍。
三、评选依据
参照《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细则》《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学生文明宿舍考评表》(附件1)。
四、评选方式
2026年5月17日前,参评宿舍结合《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学生文明宿舍考评表》(附件1)做好宿舍内部建设,将《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学生文明宿舍考评表》(附件1)《2025-2026学年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文明宿舍评选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文明宿舍征稿所需材料电子版整理好后打包发送至邮箱2097880594@qq.com
五、评选流程
(一)学系考核、推荐
学系组织学系副书记、辅导员与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参照《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细则》《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学生文明宿舍考评表》(附件1),对申请宿舍进行资格审查、各项指标的考核、以及内务卫生和安全纪律检查,择优向学校推荐本单位的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学校复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工作小组对候选宿舍进行复审,随机抽查候选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由校级评选工作小组依据评选条件进行综合审议后形成文明宿舍评选结果。对文明宿舍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文明宿舍名单。
(三)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宿舍进行发文表彰,培养单位发放奖金。
六、注意事项
1、不同培养单位学生混住的,原则上由宿舍长向所在培养单位递交申请材料。
2、所有参评材料数据统计自2025年9月至发布评选通知之日止(宿舍检查评分数据除外)。
3、学系推荐参加学校文明宿舍评选的名额不超过学系符合参评条件宿舍总数的10%。
4、推荐参评校级文明宿舍的,原则上宿舍入住人数应占各类型房间应住人数的75%以上。
5、参评宿舍对初评结果如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系学工办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