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2017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人: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免试硕士生”)工作是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和提高我系研究生生源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证这项工作的成效,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现制定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接收免试生的范围、专业和计划

范围: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专业:中国史(历史地理学、明清史、中国社会经济史)

计划(以实际录取为准):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2017年拟接收免试学术学位硕士生2人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17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

三、申请资料
1、申请者需将以下申请材料直接上传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1)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2)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3) 学生证;

(4) 身份证;

(5) 其他有关材料(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供我系审核、接收时参考),如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2、我系将根据免试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四、报名

免试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于9月20日开通注册功能,9月28日开通免试生填报志愿功能,10月25日关闭录取功能。

根据教育部2017年“推免服务系统”进度和中山大学2017年推免工作安排,我系接收免试生申请、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时间段是2016年9月28日—10月16日,具体安排如下:

1、9月28日—30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我系审核资料并发送复试通知

2、9月30日17:00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发送最后一批复试通知

3、10月4号17:00前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10月9日—10月16日推免硕士生参加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10月17日—20日根据复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五、复试

审查资料(所有材料按顺序装入A4信封,并在信封封面右下角注明姓名、学校、申请专业及方向、联系电话等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需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划扣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试时,请携带原件复核);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5、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系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6、已完成体检的学生,请一并提交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完成的体检表(需用中山大学体检表,见附件),非必须提交,可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另行提交。

六、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1、考核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20分钟。

3、考核办法

(1)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

(2)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七、录取

1、复试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免试硕士生分专业、分方向具体办法为:中国史专业历史地理学方向;明清史方向;中国社会经济史方向;(导师:吴滔教授);

2、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体检不合格者。

八、体检

1、本校申请者建议在本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南校区门诊部体检时间:周三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2:00-4:00(抽血上下午都行)。北校区时间:周二、周四 8:00-10:30,14:30-16:00。东校区时间:10月12日、10月19日 9:00-13:00(验血须在上午完成),14:30-17:00。珠海校区:请自行与附属五院联系

2、外校申请者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

体检结果须于10月17日前寄(送)至我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2、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56-3668336

邮箱:11959123@qq.com

地址:广东珠海唐家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榕园4号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