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系(珠海)团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为学习贯彻团中央、团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精神,落实校团委关于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国共为学习贯彻团中央、团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精神,落实校团委关于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规范团籍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历史学系(珠海)2020—2021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及团籍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 团员教育评议
一、评议目的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
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评议对象
共青团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委员会的全体团员;其中,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评议等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一)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二)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四)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四、评议流程
(一)自我评价
全体参评团员回顾本学年以来在支部组织生活中的表现,以及本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其他情况,全面系统地分析自身取得的成绩和仍存在的不足,如实填写《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各团支部委员会在【12月22日】前收齐本支部参评团员的教育评议登记表。
(二)团员互评
各支委会根据本支部的人数情况,将本支部参评团员划分为【三个】人数接近的团员互评小组,由支委会委员担任组长。互评小组全体成员在参考《评议登记表》填写内容以及个人平时表现的基础上,对其他团员发表评议意见,并通过组内投票的形式给出该评议小组的团员互评意见。各支委会在【12月25日】前收齐本支部各互评小组的团员互评意见并做好整理工作。
(三)支部测评与结果报批
各支委会在【12月29日】前将本支部各个互评小组的意见提交支部团员大会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实到会团员数超过应到会团员数的【三分之二】时,评议方可进行。
各支委会在支部大会结束当天做好支部大会测评结果的汇总工作,并在结束后三日内会同本班班委会对支部测评结果提出意见,将支部测评结果与支委意见共同报学系团委批准。
(四)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将作为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和2020—2021学年度校级先进个人荣誉评选的重要依据。
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委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学系团委批准。
二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本年度的团籍注册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线上部分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各支委会应在本支部的教育评议结果获学系团委审批通过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并及时提醒本支部全体参评团员在“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做好教育评议结果确认和团籍注册的工作。
学系团委组织部应发挥好完善本系各级团组织组织建设的工作职能,做好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的指导工作。各团支部委员会需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做好本学年度的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
共青团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