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202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各校区老师均可申报。现就校内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1. 申报人于7月24日前登陆“珠海市社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s://keti.zhsk.gov.cn/?m=login)并按要求填报;若首次使用该系统,请先注册,账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

        2. 线上材料经我处审核通过后,确保线上和线下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双面打印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连同院系审核盖章的《中山大学文科纵向项目、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申报/专家库推荐汇总表》,于9月3日前提交至中山楼409室。论证活页无需提交纸质版。​

        注意事项:

       1.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超过5人。

       2. ​论证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上传《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时“文件名”不可出现单位和个人名字。

       3. 申报书“经费预算表”:申请一般课题,总经费按4000元填写,间接费用暂填“0”。共建课题无需填写经费预算表。

       4. 申报书“预计完成时间”:专著完成时间按2-3年填写,论文和调研报告按3-12个月填写,如果为基础研究且结项成果为论文则按1-2年填写。

 

联系人:人文社会科学处 欧阳芳晖

电话:020-84113303

地址:南校园中山楼409室

邮箱:ouyfh@mail.sysu.edu.cn

  

关于 2025 年度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社科联,各高校,各社科研究基地及社科类 社会组织:

        根据《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2025年度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研究,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成果,为珠海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本次课题立项分为一般课题和共建课题。一般课题将给予经费资助。共建课题是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供研究经费或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的课题。鼓励社科工作者扎根珠海实践,立足珠海,参考但不限于附件1的选题方向,自主拟定题目申报,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

        三、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分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三类。成果 形式为论文的,须提交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研究内容相符的学术论文。一般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共建课题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的,一般要求2万字以上,需提供能为党委政府参考的决策建议不少于1篇。论文和调研报告类要求3-12个月内完成,其中基础性研究要求1-2年内完成。专著类一般要求2-3年内完成,书稿不少于10万字。

        四、申报资格和条件

      (一)在珠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具备相应社会科学研究能力者,均可申报。研究珠海相关选题的市外社科工作者亦可申报。

      (二)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

      (三)鼓励对推进珠海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同等情况下,关于我市经济 社会发展对策研究的课题,立项时优先考虑。

      (四)一个课题组只能确定1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真正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五)凡已承担本市以往社科规划课题但未结项者,不予申报;凡国家、省、市、区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再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再申报。

        五、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按要求在 “ 珠海市社科项目库管理系统 ” (https://keti.zhsk.gov.cn/?m=login)上填报。

      (二)第一次申报者应先注册,注册时须选择单位,只有所在单位开通了申报系统账号才能被选择,如所在单位尚未开通申报系统账号,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我会开通。

      (三)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在《课题 论证活页》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上传《申报书》和《课 题论证活页》时,注意“文件名”中不可以出现单位和个人名字。

      (四)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珠海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按撤项处理。

      (五)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指导申报人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在申报系统中及纸质申请材料上签署审核意见(无科研管理部门的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六)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确保线上线下申报书内 容完全一致后,经所在单位盖章后送至市社科联学会科研部(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115号珠海市文艺大厦五楼B区506室),校申报者由高校科研处统一提交纸质申报书论证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七)申报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7月24日。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日。纸质版提交时间:2025年9月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立项评审与管理

        立项评审实行匿名初评和会议复评。课题立项将正式发文公布,下达《立项通知》和签署有关协议书,并按照《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

        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如有任何变动,须在结项期限到达60日前由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提出书面申请。结项成果为调研报告者,其课题组必须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选取足够样本进行研究。不能仅凭网上搜集的材料作为研究依据,应了解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况,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和研究。结项申请必须附上调研情况介绍。所采用的材料数据必须注明出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 年度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选题参考

2.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申报书

3.珠海市哲学社科规划年度课题论证(活页)

4.课题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5.2025 年珠海市哲学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6.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学科分类表

 

珠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陈小英、李壬甲;联系电话:3335089 、3255224)

 

详情请见: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 中山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