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做好历史学系(珠海)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指导,从严要求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历史学系(珠海)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大研院〔2021〕83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从答辩资格审查到学位授予审核各环节的工作,加强对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审查,把学位论文质量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答辩流程及安排
根据学校通知,请计划参加2023年上半年答辩的研究生按照相关时间节点作好各项工作安排,并请密切关注学系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联系群所发布的最新信息。
(一)重要时间节点
(1)3月15日前,申请答辩的博士和硕士生原则上应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2)3月25日前,学生完成论文定稿,经导师确认后,将WORD版发至zhangping@mail.sysu.edu.cn;
(3)3月25日-4月1日,论文查重。学系将视论文查重结果,有针对性地反馈给导师和学生本人;
(4)4月1日前,学生将经过导师确认的匿名处理的论文(Word版)及论文摘要、论文信息汇总表以zip压缩文件形式发至zhangping@mail.sysu.edu.cn;(见附件1)(具体送审操作流程以研院通知为准);
(5)4月1日起,学系论文送审;
(6)4月10日-5月中旬,学系将论文评阅书陆续反馈给导师和学生本人;
(7)4月30日前,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gms.sysu.edu.cn/gsapp/sys/yjsemaphome/portal/index.do)提交答辩申请并请导师审核通过。在申请前,学生应完成电子版学位证书照片的上传、填写学位信息报盘上报及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的核对工作(见附件2);
审核通过后请将本人和导师签名后的纸质版答辩申请书提交至海琴6号A380办公室,以便学系党委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8)5月25日前,学生应完成论文答辩;
(9)5月29日前,答辩秘书提交答辩后的材料,学生提交答辩后修改的论文,论文经导师确认后提交至学系,学系将进行第二次查重工作;
(10)6月2日前,学系召开历史学系(珠海)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
(11)6月15日前,学生将经导师确认后的论文纸质版(博士4份、硕士3份)、版本一致性承诺书、论文基本信息表提交至学系A380办公室,并将论文定稿(PDF,须封面扫描至封底)、版本一致性承诺书(PDF)、论文基本信息表以zip压缩形式发至zhangping@mail.sysu.edu.cn(见附件4)。
(二)学术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时学术成果应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请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交成果,并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评价表》(见附件3),由导师审核是否符合申请答辩资格并签字后提交至海琴6号A380办公室。
(三)论文查重与送审
接受检测的是论文定稿,论文撰写格式应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5)。由导师和学科对论文质量把关,达不到学位(毕业)论文要求的不予送审。
(四)论文答辩
论文评阅书未收齐之前不得举行答辩会,否则答辩结果无效。根据论文送审结果反馈进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论文答辩工作。
(1)答辩委员会: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2-3人,最多不超过3人,名单需报历史学系(珠海)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召集人审定;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需报学系研究生秘书处审批备案,答辩委员会成员3-5名(至少有1名相关专业的非学系的成员)。
(2)主席应由学术地位较高的答辩委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校外博士论文答辩委员原则上在熟悉论文研究领域高水平专家中聘请,原则上应是博士生导师。论文指导教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可参加答辩会,以备答辩委员会咨询,但在答辩委员会讨论和投票表决时应该回避。
(3)答辩组织:答辩由各教研室负责组织,答辩时间和地点与答辩委员等信息需至少提前3天在学系公告栏张贴海报进行公示。
(4)答辩形式:采用现场答辩。硕士答辩会申请人报告及答辩时间不少于30分钟,博士答辩会申请人报告及答辩时间不少于60分钟。论文答辩记录是答辩过程的重要证明,答辩会应全程录音、录像。
三、其他说明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申请论文答辩者,请在5月1日-31日期间,通过研究生系统申请延期,每次延期时长不超过1年。
附件 1.学位论文中心论文送审指南
2.学位证书照片上传操作方法
3.答辩相关表格(博士、硕士)
4.博硕士论文提交说明
5.《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历史学系(珠海)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