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丁亮副教授在海琴六号A324会议室带来题为“从纸张办纳方式看明代地方财政的演化路径”的专题讲座,我系吴滔教授担任本场讲座的主持人。
讲座伊始,丁亮副教授强调纸张是文书行政的必备载体,是以通过梳理公文纸张的办纳方式,可以观察明代地方财政收支结构的变迁。随即丁亮老师表明自己对明代公文纸张办纳方式的关注源于三篇史料:倪岳的《灾异陈言疏》(弘治十一年)、王鏊的《与巡抚李司空论均徭赋》(嘉靖元年)和霍与瑕的《纸劄止该自理赃罚二分纸赎》(嘉靖三十八年)。通过对读三篇史料,丁亮老师发现弘治、正德年间存在纸赎、赃罚和均徭役折银充当公费的情况,但嘉靖后期纸劄办纳又转变为佥役买办。这一明显变化涉及到纸赎和徭役两个方面,促使丁亮老师对这一议题进行深入探究。
丁亮老师从明代早期地方政府的纸张供应说起,指出明初政府纸张的获取以物料买办为主,属于“配户当差”的方式。洪武二十七年,“囚人纳纸”开始施行,但在地方政府的推行并不一致。地方政府“囚人纳纸”的推行最开始仅限巡按和按察司等“省级”问刑衙门,景泰、天顺以后大小问刑衙门都开始罚纸且数量不一。成弘年间,随着囚人纳纸在各级地方政府推开以后,纸张改折、挪作私用的情况已经出现,官、吏和揽纳群体利用囚人纳纸进行权力寻租。丁亮老师强调,从景泰到正德这一时间段正是明代宝钞逐步退出流通领域的时期,对地方财政而言,另辟财源十分紧迫。纸赎及部分赃罚、空余均徭役折银构成明代地方政府重要的办公经费来源。之后,丁老师归纳了地方政府对纸赎的使用方式,并结合自身对里甲支应银的研究,指出明代里甲公费在很大程度上由纸赎开支转嫁而来,形成里甲公费负担。由于宝钞退出流通领域,明代地方政府的收入是以徭役和刑罚为基础获取的直接税收,导致明代地方财政对徭役的依赖逐渐加重,因此纸赎支办的费用逐渐由里甲和均徭役来负担。最后,通过梳理有明一代纸张办纳方式的变化过程,丁亮老师强调明代中后期的地方财政总是在“税役”之间摆动,出现过多次徭役折银和回退的情况,白银在徭役的编审和分解中发挥计量作用,但不改变实际运行中佥役派办的基本方式。
在场师生就大明宝钞的发行与流通、地方财政的概念、明代纸张的制造等问题向丁亮老师进行提问,丁亮老师一一予以解答。本次讲座的成功举行为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邀访青年学人讲座系列正式拉开帷幕,相信此后会有更多青年学人带来更多的惊喜与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