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选及执行总则
(一)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强化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二)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体学生宿舍。
(三) 评选过程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评宿舍应严格要求。
(四) 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申报。
符合《雅舍文明宿舍评比细则》基本条件的宿舍自愿提交申请材料,学院(系)将对参选宿舍进行评选。
二、 评选条件
(一) 宿舍内部建设
1、 思想建设:15%
(1)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 (5分)
(2)宿舍成员自觉遵守法纪和校规校纪,爱护学校的荣誉,维护学校的稳定,自觉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准则》、《中山大学学生守则》。 (5分)
(3)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表现突出。 (5分)
2、 专业学习:20%
(1) 宿舍学习氛围浓厚,整体成绩优良,宿舍成员在评选年度内全部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不含补考)。 (5分)
(2) 宿舍成员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绝不无故旷课或逃课。 (5分)
(3) 宿舍成员在评选年度内有1人的平均绩点达到3.5及以上,加1分;视达到人数及具体绩点酌情加分。 (10分)
3、 身体素质:10%
(1) 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健康教育和文体活动。 (5分)
(2) 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测试参测率达100%(不包含获批准免测学生)。 (5分)
(二) 宿舍卫生管理:30%
1、 积极参与学系组织开展的雅舍创建活动。宿舍内部管理秩序良好,宿舍长积极组织、配合宿舍各项工作开展,建立宿舍公约及值日表。 (5分)
2、 积极配合开展日常内务卫生检查及宿舍安全检查,不无故缺席。 (5分)
3、 宿舍成员注重文明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体干净有序;墙壁及地面清洁;门窗清洁无斑迹;阳台整洁;床铺整洁;写字台及书架上物品摆放整齐;鞋子及其他生活用品摆放合理、整齐;厕所清洁、无异味,洗浴用品摆放整齐。 (10分)
检查评分依据详见附录:《历史学系(珠海)雅舍创建卫生检查评分表》
4、 在评选年度内雅舍历次活动平均分最高的宿舍加10分。 (10分)
(三) 宿舍文化创建活动:25%
1、 积极参与学系举办的宿舍文化节活动(宿舍全体成员均出席参加)。 (10分)
2、 宿舍文化节活动中评选排名靠前的宿舍可视具体情况加分,满分15分。 (15分)
(四) 宿舍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
1、 有任何违纪记录,包括考试作弊、危害公共安全、被投诉扰民、破坏公物等;
2、 造成安全事故的;
3、 留宿外人;
4、 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
5、 在宿舍内酗酒、吸烟;
6、 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和进行任何宗教、封建迷信的活动;
7、 使用大功率电器;
8、 无故欠缴住宿费、学费、水电费。
三、 评选流程
1. 每年4月中旬,由系学工办发布雅舍文明宿舍评选通知。
2. 各宿舍自荐或班级推荐参加评选。参评宿舍需填写 《历史学系(珠海)雅舍文明宿舍申请表》,打印纸质版一份提交到学工办。
3. 参评宿舍成员提供宿舍成员相关证明材料。
4. 学工办组织由辅导员、学生会生活部成员及各班生活委员组成的评定小组,予以评选。
5. 获评系级雅舍文明宿舍、雅舍标兵宿舍的名单公示3天。
6. 按学校分配名额遴选优秀宿舍申报校级文明宿舍和校级文明标兵宿舍。
四、 名额与奖励办法
(一) 以上评选条件总分为100分,“雅舍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为学系宿舍总数30%,其中“雅舍标兵宿舍”比例不超过学系宿舍总数10%。
(二) 符合基本条件的宿舍均可自愿参评,最终应根据宿舍参评情况和具体可选名额选出系级“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三) 推荐已获得系级荣誉的集体申报参评校级“文明宿舍”和“文明标兵宿舍”。
(四) 获校级文明宿舍的集体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获文明标兵宿舍的集体由学校颁发锦旗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