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杨振红:中国古代官僚体制的形成

       杨振红教授1981至1988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获学士、硕士学位;2000至2005年就读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历史系,获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历史研究所,现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秦汉史、简帛学。

       2018年11月24日晚,南开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杨振红教授应历史学系(珠海)之邀,在教学楼D207为我系师生做了题为“中国古代官僚体制的形成”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为“中国史系列前沿讲座”第五讲,由李晓龙老师主持,我系三个年级的同学们积极到场聆听,不少其他院系的同学亦慕名而来。

       杨教授的讲座主要分为“官僚制的概念和理论”和“公卿大夫士爵位系统“两个部分。在讲座的第一部分,杨教授简单介绍了官僚制的概念,即按照职能和职位分工、分层管理原则建立起来的行政权力体系;所有大中型组织中由受过训练的专职人员组成的行政管理机构。官僚制度是科层组织化的正规行政制度,其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官员们是职业的而非世袭的。1745年法国学者V.德顾耐首创这个概念,以描述普鲁士的政府形式,当时西方社会把它当成一种新的政府形式。有关官僚制的最著名理论当推20世纪初德国社会学家马科斯∙韦伯的理论,他把人类社会的统治模式分为:传统权威、超凡魅力权威和法律与理性权威三种,后两种权威都是以官僚制度为基础的,并认为官僚制度是“合理社会制度”的同义词。但学界也普遍认为,历史上存在早期的官僚制国家以秦始皇时的中国、新王国时的埃及和后期的罗马帝国为代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起以皇帝为中心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奠定了此后两千年国体、政体的基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杨教授还通过对比先秦与秦汉后国家的本质区别来说明:宗法分封制下,周王的权利只达到王畿、诸侯国,而在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皇帝的权力达到郡县乡里的每个民众。官僚制度的产生从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大变革开始,各国都进行了一系列变法,但实际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讲座的第二部分,杨教授指出,秦汉官僚体系中除了禄秩系统以外,还存在着以公卿大夫士形式排列的爵位系统。公卿大夫士爵位系统适应统一王朝的发展,从先秦的卿大夫士系统发展演变而来,是决定秦汉时期官僚政治、社会格局的基准系统。西汉数次对官秩系统的改革皆因此而起,其背后则贯穿着秦汉大一统国家理念的生成和演化过程。众所周知,公卿大夫士的说法源于先秦,《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已有“公卿大夫相继于朝”的记载。

       贾谊《新书∙阶级》:“故古者圣王制为列等,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施及庶人,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由此可知,“公卿大夫士”的本质为爵,至迟在战国中后期已形成公侯伯子男的外爵和公卿大夫士的内爵两套体系认知。也正因为如此,现代学界多把“公卿大夫士”和“公侯伯子男”视为周代贵族政体的两个重要标志。秦汉人常以公、卿、大夫、士“位”第序官僚。最典型的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和《续汉书∙百官志》,都明确记载了某些职官的“位”。在前三史其他篇或其他文献中还可见到大夫、士位。将秦汉文献中的“位”按照顺序加以排列,则呈上公、比公、上卿、卿、上大夫、下大夫、元士、上士、中士、下士等序列,其主干则为“公卿大夫士”。

       杨教授还提到西汉时期位、秩、爵、印绶对照关系为:公—万石—列侯—金印紫绶;卿—中二千石—右庶长至关内侯—银印青绶;上大夫—二千石—右庶长—银印青绶;下大夫—千石至六百石—五大夫—铜印黑绶;士—五百石至比二百石—公乘以下—铜印黄绶。讲座接近尾声,杨教授概括地指出:秦汉时期的公卿大夫士的爵位系统是连接先秦与秦汉国家政治体制的轴心系统,禄秩职官系统依托这一系统逐渐发展完善,而到了魏晋以后,又从这一系统发展出官品系统,在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社会中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

       最后,同学们积极提出问题,杨教授也耐心地讲解,全场以掌声对杨教授的精彩演讲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