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我系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分配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历史学系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博士研究生推荐名额

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名

1名

0名

 

二、申请资格

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 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二) 申请基本标准

1.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

2. 科研能力突出,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重要科研奖项者优先考虑;

3. 全面发展,综合能力强,有卓越的社会服务精神和业绩者优先考虑。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4.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5.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6.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7.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8.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9.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四、申报方式

下载填写《中山大学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于20170930日(周六)下午16:00之前提出申请(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并把所有材料纸质版交到红楼10栋105学工办,申请表电子版请发至578068089@qq.com

五、评审程序

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六、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09月27日

下发申报通知

09月30日16:00前

接收申请并汇总申报材料

10月09日

召开评审会对本系申请人进行评审

10月10日~15日

公示初评推荐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七、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及支撑材料要求

(一)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

1. 不能对表格原有格式做任何更改;

2. 请填写相关信息和申请理由后,将申请审批表正反打印成1页(一式二份),并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水笔签名。

3. 推荐意见必须由导师出具并手写签名。

(二) 相关支撑材料要求

1. 学术论文截止日期为2017年09月29日,必须为已正式发表的文章,单位署名必须为中山大学。

2. 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首页(请在目录页中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

3. 学术论文同时请附清单,并请将清单和相关支撑材料一起装订。

4. 获得各种奖励者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5. 申请审批表将来需要归档,请勿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历史学系(珠海)学工办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