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南开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杜家骥教授为我系师生带来了以“清代的六部”为主题的讲座。该讲座由系主任吴滔教授主持。

杜家骥教授提到,六部是古代王朝办理全国最重要诸项事务的最高级机关,到清代不仅沿袭了前朝的基本制度,而且有着多方面变化。研究清代六部既能了解前代制度,也能为考察清代政治、经济等领域提供制度参考。
杜教授讲述了清代六部机构种类设置情况。清代六部承袭汉唐尤其是明代制度,户、刑二部因事务扩张,机构与官员规模在明清明显扩大。各部内设机构职官种类,可分为堂署及堂官、堂附机构、清吏司和附设机构。
八旗事务也是王朝政务中的重要内容,清承明制,以六部为国家政务的主要办理部门,八旗及旗人事务也有相当一部分纳入六部之中办理。吏部中有负责旗人文官的选拔和考核,以及世袭世职的封袭、文武官之恩荫的责任。兵部有负责八旗武官之选任的责任。旗人丁口编审、选秀女、继嗣、俸饷、旗地管理、田土争讼等事,掌于户部。等级性礼制,包括旗人教育、科举等事,是礼部的执掌范围。
对比明代,杜家骥教授总结了清代六部的变化。其一是职官剧增。堂官满汉复职,增设旗人笔帖式,总数达明代近5倍。其二是堂附机构细化,所管事务扩大、管理增强,所设职官也有特色。在明代“司务厅”基础上,新增当月处、档房等4个机构,强化文书与效率管理。其三是专办某项事务的“附设机构”多有增设。户、刑部增设捐纳房、现审处等专项机构,针对性处理旗人事务、财政司法等细分工作。这些变化既体现清代行政体系的细化,也反映其对八旗群体的特殊管理。某些部职权存在变化,清代吏部的职权比明代小,刑部职官比明代权重。
六部的职权虽然更加明确,但行政公文办理也存在弊端。公文办理程序需要题本上报,再进行内阁处理,但实际中存在推诿、怠政现象,“堂官委司官、司官委书吏”,堂官常不审公文便签发。书吏借机舞弊,如工部书吏私造假印冒领工程款,军费报销、官员年龄上报等环节也多有贪腐,暴露行政效率低下与吏治败坏问题。
讲座最后,杜家骥教授与在座师生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答疑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