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通知,请提醒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

1.本次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228日至20253月2817时我校不能申报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我校申报时间安排为:

(1)申请人请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及《常见问题释疑》(附件1),首次申报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港澳台及其他外籍申请人请通过USC开具在职证明,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处(电子版纸质版均可),申请专用申报模板。

(2)2025年3月10星期一)申请人通过企业微信扫码或NetId登陆链接,提交《申请评审书》用于人文社会科学处形式检查等工作(文档请勿设置密码)。形式检查期间,申请人及院系需继续自行优化提升申报质量。

申请评审书》提交链接及二维码

https://wj.sysu.edu.cn/q/wKCWtNfR

(3)2025321星期五)申请人完成撰写《申请评审书》,并对照《中山大学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形式自查表》(附件3)进行自查,院系进行复核。

(4)202532817时申请人务必将《申请评审书》最终版上传申报系统,完成提交操作,并密切关注人文社会科学处审核状态。港澳台及其他外籍申请人需于3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houy9@mail.sysu.edu.cn,由人文社会科学处上传系统。

逾期未提交、退回修改未再次提交均会被系统自动按照放弃申报处理人文社会科学处审核期间,申请人如有退回修改等需求,请通过邮件、办公电话、科研秘书老师联系人文社会科学处退回(请勿企业微信留言)。

(5)2025430前,申请人提交《申请评审书》终稿纸质版2份(负责人及成员请务必亲笔签名,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院系无需盖章),院系提交《中山大学文科纵向项目、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申报专家库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至人文社会科学处。 在站博士后申请人,请填写《中山大学在站博士后申报202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附件2),与《申请评审书》纸质版终稿一并提交。

2. 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评审书》预算部分时注意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编制项目预算,项目立项后各年度拨款额度以项目负责人在申请书中填写的分年度预算额度为准,请各位申请者合理安排各年度预算额度。间接经费请按照申请经费的40%填写,如有外拨(合作经费)需要,请务必在相应栏目中填写。

 

校内联系人:人文社会科学处  侯越,吴雅斯  

联系电话:020-84110885  地址:南校园中山楼409办公室

邮  箱: houy9@mail.sysu.edu.cn

注:如遇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直接联系系统服务热线: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因个人原因遗忘申报书密码、遗忘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申报书编辑排版错误等,人文社科处无法予以协助解答。

附件1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附件4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17时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各申报单位审核工作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日,须在申报截止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四)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核对更新单位信息,重点核实本单位财务拨款账户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moesk@bnu.edu.cn。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四、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10-58805145;电子邮箱:moesk@bnu.edu.cn

 

  附件: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