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系(珠海)根据中山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秉承中山大学深厚的历史学科研究传统,瞄准国际一流办学水平,力求以历史语言学为基础,建立世界史、中国史及艺术史、科技史、海洋史等跨学科研究平台,致力于培育高水平的史学研究人才。与历史学系(广州)形成错位发展、学科优势互补的格局,强化中大史学学科在国内学界的领先地位,扩大国际声誉。
根据《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结合历史学系(珠海)(以下简称“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推荐免试招收的研究生包括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统称推免生。
一、招收计划与相关说明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代码 |
学科方向名称 |
招生计划数 |
060200 |
中国史 |
04 |
专门史 |
13 |
06 |
中国近现代史 |
|||
84 |
历史地理学 |
|||
85 |
魏晋南北朝史 |
|||
88 |
明清史 |
|||
93 |
中国社会经济史 |
|||
95 |
先秦史 |
|||
96 |
秦汉史 |
|||
060300 |
世界史 |
82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
84 |
世界地区国别史 |
|||
85 |
专门史 |
(二)推免生招生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招收对象与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条件。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推免生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按规定的文件格式要求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1.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须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并提供排名证明1份;
2.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式二份,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借记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并签名);
4.学生证复印件1份;
5.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如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二)以上申请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名称为:姓名-就读学校-2023年中大免试申请,于9月28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zhangping@mail.sysu.edu.cn。
(三)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学的将被取消学籍。
四、申请及招收办法
(一)申请
1.申请者须在9月26日起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在9月29日起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系。申请者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申请材料须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
3.我系接到报名申请后对推免生材料进行初审,在系统上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收到短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复试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二)复试
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申请者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申请者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英语能力面试,满分为30分。
2.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70分,以面试为主。
复试小组对申请攻读免试硕士生的申请者要逐个进行复试。每位申请者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申请者评分,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推免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三)待录取与公示
1.按复试分数分专业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待录取名单。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2.未被原报名专业录取的申请者,可申请调剂到生源不足的其他专业,由系择优录取,无需再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
3.10月20日前,我系将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我系官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我系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按规定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
(4)体检不合格。
已被我系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四)体检
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携带《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检表》自行在其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拟录取的学生最迟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正式录取(体检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五、其它相关说明
拟录取的校内推免生,均须签署《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推免生在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受纪律处分、学业考试(考核)不及格、毕业时未获学士学位、伪造材料或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其录取资格的重要信息,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若上级部门政策及学校相关公告有调整,我系将根据上级部门政策和学校相关公告作出调整并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336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6号3楼A380办公室
七、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