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系(珠海)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同学:

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结合我系实际,现启动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3级。

 

二、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

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3.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原则

经学系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决定,如有疑问请咨询辅导员。

 

四、各项奖学金兼得原则

(一)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 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三) 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 校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2-2023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六、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如下: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系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具体工作包括:

1. 信息录入

学院(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进行本单位公益时数要求设置,并导入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和公益时信息。

请同学们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提交: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928日12:00前在奖学金管理系统上(https://xgxt.sysu.edu.cn/jxj/)完成申请。

(2)请申请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于928日12:00前发送电子汇总表至dengxq9@mail2.sysu.edu.cn(附件5)。报送材料命名为“学号+姓名+申请奖项名称”。

2. 初评与公示

学系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发布本单位评选通知,收集学生参评材料并开展初评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材料报送

学系组织推荐获奖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上提交相应奖学金项目申报材料,学系在学工系统复核。

备注:

(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无需学生填报

(2)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由学系自主设立,我系专项奖学金包括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学术竞赛奖、文体艺术奖和学业进步奖,具体项目及申请条件见《历史学系(珠海)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2),此外须提交电子材料(附件5)。

 

七、工作要求

1.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政策严格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

2. 各项奖学金的提交要求详见附件3和《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学工办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