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系(珠海)关于开展本科生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0、2021、2022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为保证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系2022-2023学年度奖学金综合测评规定及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流程

       个人申请综合测评→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班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及年级公示→学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及公示→报送学校学生处审批。

 

      二、综合测评加分审核程序

      1、各年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

      2、个人于截止日期之前提交个人德育加分、减分统计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评议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后,班际交换材料进行互审,其中有争议的材料提交至学系评议小组进行再审;

      4、年级公示各同学的德育分情况,在此时间内个人可以申请修改自己的加分、减分项,公示期截止后,加、减分情况不再修改;

     5、综合测评小组召开评定会议,对评定结果予以公示,综合测评小组接到异议后,将在公示结束后的三日内进行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6、综合测评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负责

9月6日至9月7日

各班级和各年级选拔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

各年级自行组织本年级班级评审小组和年级评审委员会。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由班长、团支部书记、3 名普通同学代表组成;

20/21/22级各年级兼辅

9月7日至9月11日

个人向班级评委会提交综合测评评审材料以及加分项目汇总表

填写《加分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公益活动申报表》(附件5),将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交给班级评审小组,并由班级汇总附件2电子版以便开展评定工作;

20/21/22级各班级

9月11日至9月15日

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互审

评审原则参照《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附件1),评审过程严格记录,填写《工作记录表》(附件3);

20/21/22级各班级

年级内部公示

20/21/22级各年级

9月17日

各年级将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至奖学金负责老师处

 发送《数据汇总》(附件4)电子版;

学工办

9月18日至9月23日

公示各年级综合测评审核结果

 

学工办

受理综合测评复议申请

 

学工办

9月24日

纸质材料汇总至学院

附件2、附件5以及证明材料(纸质版);

20/21/22级各班级

 

附:

1、各年级兼辅负责组织本年级班级或年级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本年级学生个人申请材料的接收和审核;

2、班级互审及年级内部的公示由本年级兼辅协调跟进及汇总;

3、各年级在年级公示时间内,自行处理本年级学生提出的异议和复议申请;

4、各年级兼辅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评定时间,但9月17日请将本年级确定的综合测评结果(综合测评数据汇总附件4)发送至胡婉茜老师邮箱huwx23@mail.sysu.edu.cn;

5、评奖材料时间范围:2022年8月20日—2023年9月10日。提交奖学金评定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3日,请务必于年级公示之前完成所有材料提交,逾时提交材料一概不候;此外,每年8月20日-9月10日的评定材料学系将单独记录,往年已经加过分的材料,今年将不再重复加分。

 

三、注意事项

1、在提交证明材料时,请提交复印件,原件由本人妥善保管;

2、各位同学必须诚信、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经核实的,将依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及《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3、请各位同学按照本年级的具体要求,如提交材料时间、填写要求、截止时间、文件命名格式等提交材料,为班级评审小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4、各班在开展综合测评和公益时认定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仔细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审核结果的公示,自觉接受同学们的监督;

5、如评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与学工办胡老师联系。邮箱:huwx23@mail.sysu.edu.cn

 

历史学系(珠海)学工办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