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通知,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严格遵守申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

       1.本次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系统于2023年6月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17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申报人打印申请书一份,于6月25日前提交至所在院系进行初审。所在院系需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并填写《中山大学文科纵向项目、成果奖励、人才项目等申报专家库推荐汇总表》;

       3.申报人于6月30日前将申请书、汇总表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处,人文社科处统一审核盖章后,申报人于7月5日17时前将申请书扫描并上传申报系统。

       4.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均为无效申请。

       5.根据该项目有关财务规定,经费科目不列支“间接经费”和“管理费”。如列支“其他支出”请单列明细,且不超过经费总金额30%。

 

校内联系人:侯越,电话:020-84110885

邮箱:houy9@mail.sysu.edu.cn

地址:南校园中山楼409办公室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语信司函〔2023〕7号

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不需要登录申报系统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3年6月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年10月公示。

  

联系方式:010-66092238  66096726   keyanban@moe.edu.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  13554039146

详情请见:https://research.sysu.edu.cn/node/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