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宿舍建设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凝聚、引导、服务作用,强化学生日常生活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营造卫生整洁的宿舍文化环境,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根据《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21号)、《中山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中大学生〔2020〕23号)文件精神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23年“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3〕55号),现决定开展历史学系(珠海)2023年“文明宿舍”创建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系所有学生宿舍
二、评选条件
(一)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宿舍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学校荣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无恶意欠缴住宿费和水电费的行为;
(三)每间宿舍应推选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积极参加学生宿舍管理培训;
(四)宿舍制度健全,有宿舍公约。宿舍长认真负责,制度能贯彻落实;
(五)宿舍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宿舍文化,宿舍整体氛围和谐、健康、向上;
(六)宿舍学习气氛浓厚,具有优良学风;
(七)宿舍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 100%(不包含获批准免测学生);
(八)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自行打扫宿舍内的卫生,自觉参加以宿舍文明卫生为内容的劳动教育活动,共同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
(九)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按规范用水用电,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
(十)宿舍成员按时作息,不干扰和影响其他成员的休息和学习;
(十一)宿舍成员爱护宿舍环境,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和使用宿舍设施。
在评选年度内,宿舍成员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学生宿舍违反《中山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的,不得申报文明宿舍。
三、评选方式
2023年6月16日前, 参评宿舍向学系递交《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见附件1)、《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2023学年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文明宿舍评选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至邮箱lsxxzhxsh2020@163.com
1.宿舍内部建设 (50分)
请参评宿舍填写《2023年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文明宿舍评选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附件,学系进行审核并评定;
2.宿舍内务检查(50分)
1)各宿舍建立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安排宿舍成员每天轮流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宿舍成员定期开展内务卫生自查。
2)学系组织对所有参评宿舍进行一次检查,学系工作小组填写《宿舍内务检查登记表》,将此次检查的分数及雅舍创建活动的宿舍检查分数作为参评依据,评分方式:文明宿舍评比检查分数×50%+2023年上半年雅舍宿舍检查分数×50%=总分数。
四、 评选流程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评选通知;
(二)2023年6月16日前,宿舍递交参评材料。参评宿舍向学系递交《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附件1)、《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学生文明宿舍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2023年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文明宿舍评选信息登记表》(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物业管理部门初审材料。学系统一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交《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物业管理部门对参评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作出客观的评价,并加盖公章;
(四)学系评审。学系组织学系领导、辅导员、教师与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宿舍进行资格审查、各项指标的考核、以及内务卫生和安全纪律检查,推选出系级文明宿舍。本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在系级文明宿舍中推选出校级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文明宿舍初评结果需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学校复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组对候选宿舍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候选宿舍的内务卫生、安全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
(六)结果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对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发文表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五、注意事项
1、不同培养单位学生混住的,原则上由宿舍长向所在培养单位递交《中山大学学生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
2、所有参评材料数据统计自2022年9月至发布评选通知之日止。
3、系级文明宿舍不超过学系符合参评条件宿舍总数的30%,学系推荐参加学校文明宿舍评选的名额不超过学系符合参评条件宿舍总数的 10%。
4、参评宿舍对初评结果如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0756-3668970向学系学工办提出异议。
历史学系(珠海)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