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2023年 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历史学系(珠海)根据中山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秉承中山大学深厚的历史学科研究传统,瞄准国际一流办学水平,力求以历史语言学为基础,建立世界史、中国史及科技史、海洋史、艺术史等跨学科研究平台,致力于培育高水平的史学研究人才。与历史学系形成错位发展、学科优势互补的格局,强化中大史学学科在国内学界的领先地位,提高国际声誉。

       历史学系(珠海)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历史学系(珠海)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 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 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

   (2) 英语考试成绩突出(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2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6分,或新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或GRE(新)310分以上,或GMAT成绩68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法语、日语等其他语种须提供语言水平证明 。

6. 《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01 )。

       学制: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为3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招生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历史学系(珠海)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招生人数:详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目录注明的招生计划数为我系2023年的招生总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博的招生计划(见《中山大学2023年已招收免试博士生单位的招生计划使用情况统计表》,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01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和交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请于2022年10月28日15:00至11月21日9:00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无须缴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2. 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22年 1130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历史学系(珠海)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 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系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系审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 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珠海市大学路2号海琴六号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张老师收  邮编:519082 

注:① 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材料审核

       我系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请见《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见《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历史学系(珠海)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初拟于2023年1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日期将另行通知。综合考核由外国语(100分)、业务课(200分)和综合能力(300分)三部分组成,总分600分。

        专业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考核小组将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考生须准备约20分钟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七、录取

1. 面试总成绩为综合考核成绩,分学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系审核后公示。

2.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综合考核者;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3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 不接受破格申请。

4. 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系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由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 如学系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系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10000元。

      全日制定向就业(国家专项计划)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10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简章由历史学系(珠海)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  张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大学路2号海琴六号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研究生办公室,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336